第一次打"棒球"約是小三的時候,住在當時還算是邊緣的高雄市新興區,溪清稻綠,蛙鳴螢火毫不奢侈,街上除了常闖禍的軍車,或美軍開的敞篷流線型轎車外,就是也不多見的腳踏車,除了校內操場外,尋常巷陌,處處空地,都可以是”球場”。

"球棒"則是既環保又多元,任何能用來”打”的棍棒,甚至自己的”空手道”都可以用上,最多的則是從報廢曬衣竹桿上截鋸下來,較完整的一段。"球"是當時最普遍,有紅藍相間的軟橡皮球,女生也用這種球邊唱邊拍,玩出花樣繁多的遊戲。被這種球砸到也只微痛,也不用擔心會打破人家珍貴的玻璃窗。如果對著牆,一人投球一人打擊,兩個人就可以玩起來,直可稱之為"隨緣玩球",三個人以上更好,每個人輪著攻守,身兼投捕打三種角色,唯一的規則是,打得到球就可繼續打,三次落空就換手,是除了騎馬打仗或將拔拉(ちゃんぱら,源自日本,以手代刀,以觸及對方頭或腳為勝的武士對打遊戲)以外,小男生常玩的遊戲。

以這樣的時光背景來說,我輩可說是出生得太早,時運不足以成為名垂棒球史的"紅葉少棒隊"一代,但若自稱為"嫩葉少棒隊"的一代,應該也不為過。

初次打"好像有規則"的棒球,則是到鄰近的台南市上初中的時候,也初次聽到南英棒球,長榮橄欖球讓台南人自傲的說法。不過我們所謂的”棒球”,也仍只是當遊戲在玩,人數不足分隊時,就身兼敵友,一套人馬,兩面招牌,輪流扮演攻守角色,無界無線,被打出去的球,如果守方嫌遠懶得跑接,就算是安打甚至是全壘打,在那個有留級制的年代,裁判就是被留下來陪我們長大,已長了青春痘的"老"同學,一切由他說了算。剛從”嫩葉少棒隊”升上來的我,還是個規則白痴,唯一進步的知識,就只知道打中了就趕緊跑壘,但常莫名其妙的被叫回去重打。有一次上了一壘後,裁判老大笑著把我招回,指著我手上的球棒問說 : "你讓下一棒的人要用什麼打 ? "  第二次學乖了,跑了幾步記起教訓,邊跑邊把球棒往後方甩出去,嚇壞了一旁觀戰同學,紛紛閃躲,免不了又被老大叫罵 : "你要害死我們嗎?"

幸好那時候當老大的,多少還有點俠義大氣,對功課尚可卻對棒球無知的我,只搖頭無奈的責怪一下,沒有把我"阿魯巴"霸凌一番,後來聽說他當上了市議員,畢竟自小就像個老大。

此後,我就只偶而當當觀眾,對這種很不容易得分的運動,也興趣缺缺,直到當年台灣少棒逞威威廉 波特時,才又跟著熱血過一陣子,透過電視轉播才慢慢瞭解,為什麼當年我同樣是打中了球,卻有時被同學催著快跑,有時才跑幾步卻又被叫回重打的原因。

女兒嫁了棒迷隨棒迷後,我也守著三從四德,才跟著親近起棒球賽來,而且漸有心得,居然也能在賽後回家的路上,坐在副駕座,跟女婿說三道四的分析起兩隊的得失,也不再視這種得分不易的賽局為枯燥乏味。

如果說運動賽局是種人類競爭甚至戰爭的象徵性遊戲,像藍球,足球或棒球之類講求協調合作的團體賽,應該比個人項目更具備這種內涵,且不提更含暴力因素的橄欖球,各類賽局形形色色的戰術運用中,投手,打擊棒次,配球,代打,代跑,犧牲打,故意四壞球保送等等策略,好像是棒球裡獨有的戰術,更何況棒球賽不限時間,只限局數,除非平手才在延賽局中,以一分定勝負,更貼近戰場上的決戰,可能因此之故,棒球及近似橄欖球的美式足球,一直是等同世界老大美國的國球,電視上轉播的美國職棒賽中,蠕動嘴巴,據說是在嚼口香糖或煙草絲的教練,常讓我聯想起電影裡抽煙斗的麥克阿瑟,或抽雪茄的巴頓將軍,當教練在自己身上東摸西摸給場上球員打暗號時,也想像成把身體當地圖,作戰略或戰術指揮。

正因不限時間,一場球賽至少要三小時以上,對現場包括球迷在內的人,都是體力的考驗,我老人家有自知之明,以持其志,勿暴其氣自勵,善待血壓,老神在在的把比賽連同球迷的吶喊舞動,當作演出來觀賞,對電子板幕上,主場球隊美少女啦啦隊,賞心悅目的穿插表演,也是冷靜以待,有一次上幼兒小班的孫女,還曾特地到我身邊問 : “阿公,你是替哪一隊加油 ?”

YeNBien 2018.04.3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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